省民委对我区清真食品行业进行检查

15-12-30

省民委对我区清真食品行业进行检查

为了确保清真食品行业的规范管理。近日,省民委联合省、市食药监局组成检查组,对我区曙光街道、民康街道辖区内的5家清真饭店进行了抽查,实地查看了《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清真标识牌,以及与食药监管理有关的经营许可。

检查组对我区的清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聘用义务监督员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监管工作提出要求。为了加强全省清真食品行业的规范管理,针对以往全省各地发放的清真标识牌及相关备案手续,省民委拟在下一阶段实行统一制作下发。

在检查结束后,省民委陆滨茹处长要求市、区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督促各清真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民族政策法规,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利益,切实保障清真食品行业的安全有序,营造良好的节日清真食品安全环境。

市民委政法处、区民宗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