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制定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15-07-21

2015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暨第七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6月15日在京举办,在下午的分论坛一“聚焦新修《食品安全法》”上,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司长苏志表示,对于即将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卫计委一是要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评估、食源性疾病管理等配套规章制度,二是要加快制定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加强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苏志介绍,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卫计委的主要职责是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制定公布标准和食源性疾病管理。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指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分布及其变化情况进行连续、动态观察,系统收集食品安全风险的科学数据。

苏志表示,卫计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风险监测计划,指导地方做好监测方案的实施,实现全国风险监测县级区域全覆盖目标。将进一步规范风险信息通报与会商,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有关信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因素对健康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评的是对健康的影响,有危害并不见得对健康有影响。”苏志指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当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依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以及实现社会共治的科学依据。

苏志指出,要实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制度,要做到科学性、独立性。成立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风险评估工作,并公布评估结果。

在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方面,苏志呼吁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哨点医院建设,提高疾病监测水平。有关部门要协助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将食品安全有关的疾病信息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体防控合力。“中国真正食品安全问题,不是添加剂的问题,而是食源性疾病的问题。”

今年是十二五最后一年,苏志表示,卫计委今年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整合和制定计划。“目前已经制定公布49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覆盖保障食品安全的主要指标万余项。近期我们又通过了300余项标准,年内还将完成200余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任务。”